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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告示有關新型冠狀病毒的旅遊保險的特別安排 |
蘇黎世保險有限公司 (於瑞士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
更新日期:2020年12月7日 適用於2020年1月22日或以前已購買蘇黎世旅遊保險計劃的客户,有關新型冠狀病毒的特別安排 *請留意,2020年1月23日或以後投保蘇黎世旅遊保險計劃的客户將不適用於以下有關新型冠狀病毒的特別安排,雖然新型冠狀病毒為「已知事項及狀況」,但除了由新型冠狀病毒所引致的旅程阻礙相關索償不受保外,保單內其他保障條款將如常受保,不受影響。 1. 如我已投保蘇黎世的全年旅遊保險計劃,索償處理與單次旅遊保險計劃是否相同? 如您已投保全年旅遊保險計劃,我們會以您機票或旅行團的付款日期作區分,即 如您的機票或旅行團的付款日期於2020年1月22日或以前,全年旅遊保險的保障與2020年1月22日或以前已購買的蘇黎世單次旅遊保險計劃一致。 如您的機票或旅行團的付款日期於2020 年1月23 日或以後,新型冠狀病毒的爆發已視作保單中的「已知事項及狀況」。由新型冠狀病毒所引致的旅程阻礙相關索償將不受保,而其他保障將不受影響。全年旅遊保險的保障與2020年1月23 日或以後購買的蘇黎世單次旅遊保險計劃一致。 2. 如我因新型冠狀病毒想取消或更改旅程,我能就有關損失索償嗎? 如因以下原因而需要取消或更改旅程,我們會賠償有關費用: - 如您、您的直系親屬、同居伴侶或同行旅伴於旅程出發前感染新型冠狀病毒並需要住院;或於旅程出發前,您需要於香港接受強制隔離,我們會賠償有關取消行程的費用。 - 如您、您的直系親屬、同居伴侶或同行旅伴於您的旅程啟程後不幸感染新型冠狀病毒並需要住院,而您有需要放棄行程及返回香港,我們會賠償有關已支付而未使用或額外的交通及住宿費用。 但您個人決定取消或更改您的旅程,有關的索償並不包括在保單保障範圍之內。 例如:若您擔心現時情況而希望取消前往日本的旅程或旅行團,因此產生的損失將不包括在旅遊保險保障範圍內。 3. 如目的地的政府部門因新型冠狀病毒爆發相關考慮而拒絕我入境,或入境後將我強制隔離,我可不可以因此取消或更改旅程並提交索償? 如您於2020年1月22日或以前已購買蘇黎世「易起行」的優遊計劃; 您可根據保單中旅程阻礙相關條款提出索償。 如您於2020年1月22日或以前已購買蘇黎世的其他旅遊保險計劃,例如「 樂優遊」的任何計劃或「易起行」的精選或隨心計劃等; 上述情況並不屬於保單的受保範圍,抱歉未能為您提供保障。 如您於2020年1月23日或以後才購買蘇黎世旅遊保險計劃,抱歉因新型冠狀病毒爆發已視作保單中的「已知事項及狀況」而未能為您提供保障。 4. 近期有國家/地區突然暫停往來香港的航班,有香港旅客被迫於當地滯留。如果遇上同樣情況,我能就有關損失索償嗎? 一般來說,航班公司會安排別的航班經其他國家/地區回港,如您因此需支付額外交通費用,保障如下: 如您於2020年1月22日或以前已購買蘇黎世「易起行」的優遊計劃; 您可根據保單中旅程阻礙相關條款提出索償。 如您於2020年1月22日或以前已購買蘇黎世的其他旅遊保險計劃,例如「 樂優遊」的任何計劃或「易起行」的精選或隨心計劃等; 上述情況並不屬於保單的受保範圍,抱歉未能為您提供保障。 如您於2020年1月23日或以後才購買蘇黎世旅遊保險計劃,抱歉因新型冠狀病毒爆發已視作保單中的「已知事項及狀況」而未能為您提供保障。 如果您個人決定取消或更改您的旅程,有關的索償並不包括在保單保障範圍之內。 5. 如我或與我同行的人不幸在出發前患上嚴重疾病(例如確診或懷疑感染肺炎而需入院),是否可索償「取消行程」? 如不幸您、您的直系親屬、同居伴侣或同行人士於出前發90日內患上「嚴重疾病」,您可根據保單條款提出「取消行程」的索償,惟需留意「嚴重疾病」需經醫生證明相關人士不適宜旅遊及需住院。 6. 如我身在外地,並因機場關閉而被迫滯留當地,我可獲得保障嗎? 就以上情況,我們會以十日為上限,為您延長保險的受保期直至您返港並不額外收費。此外,如保單中延誤保障部分有包括就機場關閉的保障條款,例如「易起行」旅遊保險計劃中第五節 (a) 部分,您可就有關條款提交旅程延誤的索償申請。 7. 如果我不幸在旅程途中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有關的醫療費可否獲得賠償? 您可根據保單條款的醫療保障部分申請索償,我們會按保單條款賠償您於旅程中的醫療費用,以及返港後3個用內的覆診費用。 8. 如果我外遊返港後感到不適,並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我能提交索償嗎? 如您於返回香港後十日內才確診於受保旅程中已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您在回港後90日內的覆診費用都可以根據計劃的限額提出索償。 9. 如果我在海外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蘇黎世可以協助我回港接受治療嗎? 您可致電蘇黎世24小時緊急救援熱線+852 2886 3977尋求協助。在醫療情況許可下,將用合適的方法送您回香港繼續治療。而回港後的90天內之覆診費用亦屬保障範圍之內。 10. 如果我在海外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但沒有足夠的現金支付入院按金,可以怎麼辦? 您可致電蘇黎世24小時緊急支援熱線+852 2886 3977尋求協助,我們可為您提供住院保證金。 *以上安排只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保險合約的一部份,有關此項保障計劃的內容細則及不承保事項將詳列於保單之內,如有任何差異,均以保單內之條款細則為準。如中文譯本與英文有任何歧異,均以英文本為準。蘇黎世保險有限公司對所有事項保留最終批核及決定權 |
富衛保險 |
富衛因應近日「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之情況,已啟動有關「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之特案措施。 富衛旅遊保險對旅遊保單最新之特別安排 (最後更新日期:2020年3月13日) ***注意:此頁之特別安排以資料最後更新日期為準,會根據2019冠狀病毒(COVID-19)的最新發展不時更新。*** 1. 因2019冠狀病毒(COVID-19)所受影響之保障的最新安排如下: 於2020年1月23日早上10時前(香港時間)簽發之旅遊保單:前往任何國家及地區均可依據保單內之保障條款,不受影響。 於2020年1月31日凌晨2時前(香港時間)簽發之旅遊保單:所有國家及地區(武漢或途徑武漢除外)可依據保單內之條款,不受影響。但因2019冠狀病毒(COVID-19)於2020年1月23日10時後在武漢屬已知存在的事實,因此「途經武漢」或「前往武漢」之旅程則不獲「旅程取消」、「縮短旅程」及「隔離現金津貼」保障之賠償。但其他保障,例如醫療費用、行李遺失等項目,仍會受到保障。 於2020年1月31日凌晨2時後(香港時間)簽發之旅遊保單:於此日子後前往被世衛確診為受感染國家或地區(以世衛疫情監控報告為準),因屬已知存在的事實,因此不獲「旅程取消」、「縮短旅程」及「隔離現金津貼」保障之賠償。但其他保障,例如醫療費用、行李遺失等項目,仍會受到保障。 ------------------------------------------------------ 2. 如旅遊保單設有外遊警示 (OTA) 保障 (根據香港政府發佈的制度為準),將根據以下安排: 於外遊警示發出前簽發的保單:若該外遊警示於旅程預定出發前7日內仍然生效,可獲「旅程取消」保障。若旅遊警示於旅程期間發出,可獲「縮短旅程」保障。 於外遊警示發出後才簽發的保單:因外遊警示是已知存在的事實,所以不獲「旅程取消」及「縮短旅程」保障。
*因2019冠狀病毒(COVID-19)所發出的外遊警示該受第1點所限制 *外遊警示(OTA)分為「黃色警示」、「紅色警示」及「黑色警示」3個級別,並非所有旅遊保障都提供此3個級別的保障,保障金額以保單內保障表所列明的金額賠償為上限。 ------------------------------------------------------ 3. 上列第1點及第2點所指的旅遊保單簽發日期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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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果受保人因不可避免原因而導致出發前已預訂的旅程延誤(如疑似感染或確診患上傳染病而在旅程期間被強制隔離),無法在受保期內返回香港,有關保單之保障可自動享有最多10天的保險保障延期。 5. 就一般而言,單次旅遊保障一經簽發,已繳交的保費不能退回。全年旅遊保險則依據保單內的取消條款安排。由於考慮到2019冠狀病毒(COVID-19)已提升至全球大流行,有關旅程未能如期出發,因此我們會提供以下特別安排: 旅程未能如期出發之保單安排: 若原定航班出發日期為2020年10月31日或以前,並成功安排新航班*於2020年12月31日前出發: i) 不論購買日期,只要航班尚未出發,均可獲得1次性免費更改保單安排**。("此安排") ii) 此安排必須於2020年10月31日提出 iii) 新航班*亦必須於2020年12月31日前出發 iv) 此安排***包括:
所需文件/資料:
*包括其他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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