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條款及細則:

  1. 除非另有註明,此計劃及優惠適用由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花旗銀行」)發行的Citi HKTVmall信用卡(「合資格信用卡」)的主卡及附屬卡持卡人。「Citi HKTVmall 信用卡支付平台簽賬」是指在HKTVmall消費平台上透過指定的「 Citi HKTVmall 信用卡支付平台」使用合資格信用卡進行的合資格交易。除非另有註明,否則花旗銀行將不會為Citi HKTVmall 信用卡支付平台簽賬提供任何積分、現金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回贈。
  2. 「Citi HKTVmall 信用卡支付平台 」是指花旗銀行與香港電視購物網絡有限公司(「 HKTVmall」)之間的非信用卡協會付款平台,而客戶亦可選擇使用合資格信用卡向HKTVmall付款。
  3. Citi ThankYou Rewards條款及細則適用於所有其他的合資格簽賬。詳情請瀏覽https://www.citirewards.com/cms/sites/globalrewards-hk-eng/terms-and-conditions.page
  4. 優惠不可連同其他特別推廣、折扣或推廣優惠券一併使用,不可轉讓,亦不可兌換成現金或其他優惠。
  5. 花旗銀行對與HKTVmall產品或服務相關的任何事宜一概不負責。HKTVmall及/或註冊商戶全權負責與此等產品或服務以及所有輔助服務相關的一切義務及責任。
  6. 持卡人之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必須保持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合資格獲享優惠。 如存在任何欺詐/濫用的行為,花旗銀行保留絕對權利從合資格信用卡賬戶中直接扣除與此計劃提供的獎勵價值相等的現金,並取消持卡人獲享優惠的資格,及/或暫停合資格信用卡賬戶以進行調查,而恕不另行通知。
  7. 花旗銀行保留修改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
  8. 所有事宜及糾紛一律以花旗銀行及HKTVmall之最終決定為準。
  9. 如中英文條款有所差異,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Citi HKTVmall 信用卡 – (HK$1,800現金回贈) 迎新獎賞」(「活動」)條款及細則:

  1. 推廣期由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11月2日,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2. 客戶(「合資格持卡人」)須在HKTVmall消費平台上透過指定的「 Citi HKTVmall 信用卡支付平台」填妥及遞交申請表並成功獲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花旗銀行」)發出Citi HKTVmall信用卡。
  3. 除特別註明外,迎新獎賞只適用於 i) 現在不持有任何由花旗銀行所發行之 Citi 信用卡主卡之客戶及 ii) 由申請認可信用卡當月起計過去 12 個月內不曾持有及不曾取消任何由花旗銀行所發行之 Citi 信用卡主卡之客戶(「新客戶」)。
  4. 每位合資格持卡人只可享有一份迎新獎賞。
  5. 此信用卡推廣活動不適用於學生申請。所有「學生身份」申請者只能獲得指定學生信用卡之迎新獎賞。 
  6. 合資格持卡人須成功獲批實體卡及首2個月內累積認可簽賬滿HK$5,000或以上及每月須包含最少1次認可簽賬,便可獲得HK$1,800 現金回贈(「獎賞條件/簽賬條件」)。
  7. 簽賬條件之計算包括基本卡及附屬卡(如適用)之所有已誌賬的簽賬及商戶分期計劃之金額。非認可簽賬包括(但不限於) 透過快速支付系統 (「轉數快」)進行之交易、八達通增值款項(包括透過電子錢包或任何其他途徑增值 Smart Octopus)、現金透支、信用卡結餘轉賬之金額、折現計劃之金額、賬單「分期更好使」計劃及簽賬「分期更好使」 計劃、「Quick Cash」套現分期計劃之金額、繳付予稅務局之稅項、以網上銀行或網上支付系統繳費或繳交公共事務費用、保險費用及慈善/非牟利機構交易(根據Visa、萬事達卡國際組織或銀聯(按情況適用)不時界定之商戶編號)、以「Citi PayAll服務」所繳交之費用、繳交基金之供款、銀行手續費、動態貨幣兌換費、賭場交易、未誌賬/取消/退款的交易及其他未經許可或有舞弊/欺詐成份之簽賬。 
  8. 迎新獎賞之換領詳情: 現金回贈將於達到獎賞條件/簽賬條件的月份後的5個曆月內誌賬至合資格客戶的信用卡賬戶內。現金回贈將計算至仙位單位(如適用)。
  9. 若合資格持卡人於申請表上選擇多於一份迎新獎賞,花旗銀行將保留只給予一份迎新獎賞之權利。 
  10. 迎新獎賞於申請表上確認後不得更改、轉讓予他人、取消、撤回或兌換現金。 
  11. 於整個推廣期及換領期內,合資格持卡人之認可信用卡賬戶必須為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可享迎新獎賞。 
  12. 如發現不被認可之交易或任何與換領迎新獎賞之欺詐或濫用之情況,花旗銀行保留權利從合資格持卡人之信用卡賬戶內扣除已送出之迎新獎賞之面值,而毋須事先通知。 
  13.  所有獎賞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14. 若合資格持卡人在發卡日計起一年內取消指定認可信用卡,花旗銀行保留權利從合資格持卡人之信用卡賬戶內扣除已送出之迎新獎賞之面值。 
  15. 此參考文件提供有關在香港的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及花旗銀行香港分行所提供的賬戶及金融服務的資訊及使用途徑。它不構成,亦不應被詮釋為,向居住於香港以外地區人士的服務提供、邀約或招攬。此參考文件不擬向任何身處在分發或使用會違反當地法律或規例的國家的人士分發或供其使用;而此參考文件所述的任何服務或投資,均不提供予居住於任何提供該等服務或投資會違反當地法律或法規的國家的人士。 
  16. 此推廣並不適用於: 歐盟、歐洲經濟區、瑞士、根西、澤西、摩納哥、聖馬連奴、梵蒂岡、曼島、英國、巴西、紐西蘭、牙買加、厄瓜多爾、斯里蘭卡、秘魯、土耳其、阿聯酋和孟加拉之居民。 
  17. 此推廣並不適用於: 在歐盟、歐洲經濟區、瑞士、根西、澤西、摩納哥、聖馬連奴、梵蒂岡、曼島和英國擁有永久居留權的人士。 
  18. 此推廣活動並不適用於美國人士。
  19. 花旗銀行並非以上產品或服務之供應商,故不負責所有有關之產品或服務。有關商戶將負上所有產品或服務之法律責任。所有產品一經換領或換購,恕不能撤換或退款。 
  20. 花旗銀行及有關商戶保留修改所有有關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 
  21. 如有爭議,一概以花旗銀行及有關商戶之決定為最終裁決。 
  22. 如中英文條款有所差異,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如宣傳資料與此條款及細則有任何歧異,則以此條款及細則為準。
  23. 除花旗銀行及合資格客戶外,任何人士均無權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或享有此條款及細則之利益。
  24. 此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按其詮釋。

「Citi 信用卡新客戶限時優惠:香港半島酒店蛋糕電子換領券 (「獎賞」)」(「推廣活動」)之條款及細則:

  1. 除特別註明外,推廣期由 2026 年 9 月 14 日至 2026 年 10 月 31 日,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2. 客戶 (「合資格持卡人」)須於推廣期內經指定連結(https;//www.citibank.com.hk/chinese/credit-cards )、八達通 App (由八達通卡有限公司(牌照號碼: SVF0001)營運及管理的流動應用程式)、Club HKT Limited 的指定平臺(https://www.theclub.com.hk/zh/campaigns/citi-the-club-credit-card.html )及 HKTVmall 消費平台上透過指定的「 Citi HKTVmall 信用卡支付平台」填妥及遞交申請表並成功獲由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花旗銀行」) 審批並發行之基本卡 Citi Prestige 信用卡、Citi PremierMiles 信用卡、Citi Cash Back 信用卡、Citi Rewards 萬事達卡、Citi 八達通白金卡、Citi HKTVmall 信用卡或 Citi The Club 信用卡(「指定信用卡」)。Citi Plus®信用卡及 Citi Rewards 銀聯卡申請人不適用於此推廣活動。若客戶並非透過以上指定連結申請指定信用卡,客戶將不可享有此推廣活動之任何獎賞。有關指定信用卡申請須於 2026 年 11 月 13 日或之前獲批核,以花旗銀行的系統紀錄為準。
  3. 除特別註明外,推廣活動獎賞只適用於 i) 現在不持有任何由花旗銀行所發行之 Citi 信用卡主卡之客戶及 ii) 由申請認可信用卡當月起計過去 12 個月內不曾持有及不曾取消任何由花旗銀行所發行之 Citi 信用卡主卡之客戶(「新客戶」)。
  4. 如新客戶為香港本地大學學位或專上文憑課程之全日制學生,則不可參與此推廣活動。
  5. 合資格持卡人須於發卡日後一個月內完成以下獎賞條件並確保獎賞條件於推廣期內及獎賞發放時仍然有效,方可獲得此獎賞 (定義見條款 6):
    a. 開啟 Citi Mobile® App 內的推送通知及手機設定允許 Citi Mobile® App 推送通知;及
    b. 透過指定信用卡經電子錢包完成至少五單的合資格簽賬 (Apple Pay、Samsung Pay 或 Google Pay)
  6. 符合條款 5 所述要求之合資格持卡人,可獲得香港半島酒店蛋糕電子換領禮券一張(「電子換領劵」)作爲獎賞。
  7. 每名合資格持卡人只能在此推廣活動獲得一次獎賞。
  8. 合資格簽賬包括基本卡之所有已誌賬的簽賬及商戶分期計劃之金額。非認可簽賬包括(但不限於)透過快速支付系統(「轉數快」)進行之交易、八達通增值款項(包括透過電子錢包或任何其他途徑增值 Smart Octopus)、現金透支、信用卡結餘轉賬之金額、折現計劃之金額、賬單「分期更好使」計劃 及簽賬「分期更好使」計劃、「Quick Cash」套現分期計劃之金額、繳付予稅務 局之稅項、以網上銀行或網上支付系統繳費或繳交公共事務費用、保險費用及慈善/非牟利機構交易(根據 Visa、萬事達卡國際組織或銀聯(按情況適用)不時界定之商戶編號)、以「Citi PayAll 服務」所繳交之費用、繳交基金之供款、銀行手續費、動態貨幣兌換費、 賭場交易、未賬/取消/退款的交易及其他未經許可或有舞弊/欺詐成份之簽賬。
  9. 此獎賞只限首 1,000 名成功的完成推廣活動之合資格持卡人,以花旗銀行的系統紀錄為準。
  10. 名額有限,所有獎賞先到先得,送完即止。如遇缺貨,花旗銀行將保留權利給予另一獎賞 HK$500 現金回贈。
  11. 獎賞將於達到獎賞條件的月份後的 3 個曆月內發放到 Citi Mobile® App 的「我的優惠劵」內。
  12.  獎賞須於有效換領期日期前換領,逾期無效。
  13. 花旗銀行將會根據儲存於花旗銀行之紀錄,以決定合資格持卡人是否合資格參加此推廣,並保留最終決定權。
  14. 合資格持卡人之指定認可信用卡賬戶必須於推廣期內及獎賞發放時保持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花旗銀行保留取消獎賞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
  15. 此推廣所獲得之獎賞不可轉讓予其他人、不可退回、不可兌換現金或換取其他優惠。如有遺失,恕不補發。
  16.  如有任何舞弊/欺詐成分或取消有關之交易,花旗銀行有權從有關信用卡賬戶內扣取相關獎賞之等同金額而毋須另行通知。
  17. 已獲取獎賞之合資格持卡人若在接受獎賞的一年內取消指定信用卡,花旗銀行保留權利收取相等於電子換領劵價值之費用。
  18. 花旗銀行保留隨時修改本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無須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花旗銀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19. 花旗銀行不負責一切有關貨品或服務事宜。任何有關貨品或服務之責任,一概由商戶負責。電子換領劵須受其他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向商戶查詢或參見電子換領劵上之條款及細則。
  20. 花旗銀行並非以上產品之供應商,故不負責所有有關之產品及服務。有關商戶將負上所有產品及服務之法律責任。所有產品一經換領或換購,恕不能撤換或退款。花旗銀行理應毋須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21. 花旗銀行及有關商戶保留修改所有有關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
  22. 如有爭議,一概以花旗銀行及有關商戶之決定為最終裁決。
  23. 此參考文件提供有關在香港的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及花旗銀行香港分行所提供的賬戶及金融服務的資訊及使用途徑。它不構成,亦不應被詮釋為,向居住於香港以外地區人士的服務提供、邀約或招攬。此參考文件向任何身處在分發或使用會違反當地法律或規例的國家的人士分發或供其使用;而此參考文件所述的任何服務或投資,均不提供予居住於任何提供該等服務或投資會違反當地法律或法規的國家的人士。
  24. 此推廣並不適用於: 歐盟、歐洲經濟區、瑞士、根西、澤西、摩納哥、聖馬連奴、梵蒂岡、曼島、英國、巴西、紐西蘭、牙買加、厄瓜多爾、斯里蘭卡、秘魯、土耳其、阿聯酋和孟加拉之居民。
  25. 此推廣並不適用於: 在歐盟、歐洲經濟區、瑞士、根西、澤西、摩納哥、聖馬連奴、梵蒂岡、曼島和英國擁有永久居留權的人士。
  26. 此推廣活動並不適用於美國人士。
  27. 如中英文條款有所差異,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如宣傳資料與此條款及細則有任何歧異,則以此條款及細則為準。
  28. 除花旗銀行及合資格客戶外,任何人士均無權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或享有此條款及細則之利益。
  29. 此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按其詮釋。

 

Pay With Point 累積及兌換積分之條款及細則:

  1. 合資格信用卡持卡人每簽賬HK$1(或相同等值之外幣)可獲1分積分(「基本積分」); 若所作之交易於星期一進行,每簽賬港幣HK$1(或相同等值之外幣)則可獲額外4分積分(「獎勵積分」)。獎勵積分將在交易誌賬後的下一個工作日存入合資格信用卡賬戶,每個合資格信用卡賬戶於每個月結單周期最多可獲50,000分積分。獎勵積分並不適用於「PayAll」計劃。
  2. 同一合資格信用卡之基本卡及附屬卡客戶獲得之所有積分將全部列入基本卡客戶之賬戶內。
  3. 積分換領只適用於基本卡客戶。
  4. 不可獲得積分的賬項包括但不限於現金透支、銀行費用、信用卡結餘轉賬金額、折現計劃、「Quick Cash」套現分期計劃、賬單「分期更好使」計劃及簽賬「分期更好使」計劃、繳付稅務局之稅項、賭場交易、網上繳款、透過快速支付系統 (「轉數快」)進行之交易,Citi HKTVmall 信用卡支付平台簽賬,動態貨幣兌換交易(即涉及以外幣轉換成港幣而進行的交易),以及未誌賬/已取消/已退款/偽造/未經授權之交易。
  5. 花旗銀行有權隨時更改上述第19項不可獲得積分之簽賬項目,並保留最後之裁決權。
  6. Citi HKTVmall信用卡之積分不設期限。
  7. 如客戶/會員之月結單上有任何取消或退款之交易,有關之積分將從戶口中扣除。


「Citi HKTVmall 信用卡購物日」活動之條款及細則:

  1. 活動推廣期只適用逢星期四並於2020年7月16日上午00:00開始, 至2026年12月31日至晚上11:59結束,首尾兩日包括在內。
  2. 合資格信用卡持卡人於星期四透過「Citi HKTVmall 信用卡支付平台」簽賬即可獲享5%折扣。
  3. 5%的折扣將於選擇使用「Citi HKTVmall 信用卡支付平台」後並輸入相關優惠碼,即時反映在HKTVmall 的付款專頁上。優惠碼會經由HKTVmall流動應用程式推送通知或其他渠道通知信用卡持卡人。
  4. 此優惠碼只適用於 www.hktvmall.com 或 HKTVmall App 網上購物,必須於網上購物交易過程中輸入此優惠碼方可兌現,並不適用於街市即日餸、Everuts、ThePlace及多條直播頻道之直播產品。
  5. HKTVmall 簡易版用戶不適用於此推廣。
  6. 優惠碼不適用於購買大型家電及部分電子影音產品 (包括電視、雪櫃、洗衣/乾衣機、冷氣機、浴室電器、酒櫃、抽油煙機、影音產品、手提電話、平板電腦、電子書閱讀器、耳機及耳筒、智能手錶及周邊配件、電腦及週邊設備、電玩及電競產品、攝影器材、智能家居設備、智能定位標籤、車用吸塵及打蠟機、禮品卡及點數卡)、部分商戶派送產品、HKTVmall購物禮券、香港迪士尼樂園門票及酒店住宿券、 1號嬰兒奶粉、所有金器/銀器/鑽石、旅遊住宿商品、禮品卡及點數卡、AXA保險產品、休閒活動/其他服務門票、慈善捐款、物流部專用商品、垃圾收費指定袋及門市自取預購水果。
  7. 此優惠不可用作支付貨物運送費用 。
  8. 客人如欲於訂單中同時使用優惠碼及電子購物禮券,請先輸入優惠碼,再輸入使用電子購物禮券的數量,然後付款。
  9. Citi HKTVmall信用卡支付平台簽賬不會經由信用卡協會(VISA)處理,因此信用卡協會之退款權利保障並 不適用於此。花旗銀行對客戶與HKTVmall的交易有關之事宜,包括付款金額、是否準確和及時送貨或提供服務、停止業務、清盤或收款人破產等,一概不負責。
  10. HKTVmall保留決定、更改或終止「Citi HKTVmall 信用卡購物日」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我們的決定為最終及具約束性。
  11. 如中英文條款有所差異,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